产品介绍 招行接受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向指定借款人发放公积金委托贷款,用于借款人购建房产,委托贷款金额不足的部分,由我行提供配套的商业贷款,称为公积金组合贷款。 产品特色 利率较低:组合贷款的公积金部分享受公积金贷款利率,公积金贷款利率一般会低于商业贷款利率,因此组合贷款整体利率水平较低; 手续简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一并申请,手续简单。 申请条件 按时缴纳公积金的职工; 满足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贷款要求; 满足我行商业贷款的要求。 办理流程 贷款申请:借款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收入证明、公积金缴交情况证明等材料,向贷款经办行和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调查审批:贷款经办行对组合贷款进行调查审批; 合同签订:审批通过的,借款人签署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文件; 抵押登记: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 贷款发放:办妥相关手续后,我行将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发放至借款人个人账户,并根据借款人的委托将贷款划付相关的收款方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