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起首府乌鲁木齐将扩大住房货币补贴发放范围。住房补贴工作从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扩大到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有条件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住房补贴工作仍按轮候制办法实施。 职工住房补贴采用轮候制 1月28日,市房产局召开了2007年度房产管理工作总结暨2008年工作会议。 市房产局局长唐庆令说,2008年在继续做好市属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住房货币补贴试行工作基础上,还要扩大住房补贴发放范围。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统一执行现行的住房货币补贴办法,经费从单位房改售房款余额、自有经费余额和当年收入中解决;有条件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参照住房补贴办法执行,经费列入企业房改售房款或成本开支由其自行解决。 根据规定,职工住房补贴采用轮候制,按照优先原则确定离退休职工;无房职工;新职工;工龄满25年以上的住房面积未达标在职老职工;工龄满25年以下的住房面积未达标在职职工;实行住房补贴制度后,职务级别、技术等级晋升的职工住房差额补贴;按工龄长短依次类推标准的发放顺序。 正高职务补贴面积为111平米 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业务科负责人说,《乌鲁木齐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试行办法》补贴标准为:厅局级干部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为111平方米,县处级为96平米,科级以下干部、职工为81平米;基准补贴每平米480元,工龄补贴每平米每年5.94元,最长发放年限为25年,共计300个月。 试行范围内事业单位中有技术职称且受聘的专业技术干部,正高级技术职务按照厅(局)级住房面积标准;副高级技术职务按县处级住房面积标准;中级技术职务按照科级干部住房面积标准。按应享受补贴面积标准与现住房面积之间的差额面积计发差额住房补贴。 唐庆令说,乌市住房货币化分配始于2004年,为探索积累经验,首先在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试行。2007年首府完成了对我市工龄满25年以上的无房户和住房未达标以及2004年新参加工作职工的住房货币化补贴工作。 2008年,市委、市政府将通过继续做好低收入家庭中住房困难户廉租住房补贴发放工作、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扩大住房补贴范围等多形式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努力使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买得到、买得起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