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种人员买社保可获优惠 顺德魏小姐:近日,在报上看到一条信息:凡下岗、保姆业、种养业等人员参加社保的,政府可以资助部分养老保险费用。请问受政策资助的对象需具备什么条件?申请此资助的手续怎样办理? 顺德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您想咨询的优惠政策是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优惠对象是: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效《再就业优惠证》、具有顺德区城镇户籍的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是指:(一)从事社区公共管理服务或居民生活服务,包括从事城市管理服务、社区便民利民服务、家政服务、老年服务等临时性就业形式;(二)从事家庭手工业、工艺作坊、到农村承包种养业;(三)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务服务的临时工、季节工、承包工、小时工、派遣工等;(四)“3545”人员(即女35周岁以上,男45周岁以上,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底)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五)原县以上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按政策规定无法享受国家减免税优惠人员)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补贴标准是:具备补贴条件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补贴的金额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发放。 申请手续是:采取先缴后补﹑按季结算方式。每季度向所属街道(镇)劳动管理所申请。 办公积金贷款需符合条件 顺德钟先生:从2005年始与妻子一起在顺德区缴存住房公积金(至今还在缴存),并于2006年4月购买了商品房。因当时顺德区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于是在银行申请了18万元商业贷款(现还欠16万元)。请问如果一次性将商业贷款还清,可否就此商品房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其实这是一个住房商业贷款能否转为住房公积金购房抵押贷款的问题,其中一个环节就是还清商业贷款后再以此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是否成立。当还清商业贷款后,实际上表示职工购房的行为基本结束,如果再办理(领取)了房屋产权证后,从法律上讲购买结束。而事实上职工申请商业贷款是把该房屋抵押给银行,还清商业贷款后银行必须解押,房屋产权发证部门在办理解押手续的同时必然出具房屋产权证给职工个人,这等于说整个购房行为结束。如果职工再持自己名下的房产申请公积金贷款,一是不符合购房申请贷款的设定;二是不符合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规定:“贷款资金应当划入售房单位(售房人)或者建房、修房承担方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内,不得直接划入借款人账户或者支付现金给借款人。” 宅基地分赠儿子需要公证 高明彭小姐:高明明城明阳村某农村自有房屋,只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父亲(产权人)想把房屋一分为二赠予给两个儿子,请问这种情况下可否将土地证分户?可以的话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如果可以分户,办理前需要去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吗? 市国土资源局高明分局回复:农村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制,一宅基地只能先通过共有赠与给两个承赠人。土地使用者如需分户,必须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受赠者必须是农业户口。如符合条件者则可以分户,需提交以下资料:户口簿复印件1份、分户申请书、协议书(到各属地管理所领取)、家属身份证复印件、房屋全貌3R相片一张、赠与公证书(原件)。明城镇办理地点:明城国土所(电话:88835370) 高明区司法局回复:办理分户前请到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办理赠予公证需带上相关材料:赠予人与被赠予人的身份证明、村委会或居委会出的父子双方关系证明、土地证,其他需带材料视个人情况而定。 转干身份可到人事局查 禅城廖小姐:现在有些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请问这些聘用制度是由什么部门制定的?本人于1995年在某幼儿园转为招聘干部并工作至今,现在想证实自己有没有招聘干部的身份,应如何办理? 禅城区人事局回复:根据市的统一安排,我区事业单位(参公管理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除外),从2007年5月开始全面实行聘用制度。按照佛山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度暂行办法》(佛发[2006]14号)有关规定,单位与员工签订的聘用合同按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其中固定期限合同一般为3~5年。 如您在1995年通过考试转为干部,转干审批材料应已归入您的个人档案,可由单位查阅予以明确或由单位将档案送区人事局审核。 佛山市12345行政服务热线8月4日至8月9日共接到群众来电4617个,其中涉及部门及所占比重:公安部门占30%(包括户口、身份证、摩托车入户、办理护照通行证等问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占7%,其他类问题占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