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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孩摔残暴露老楼之痛   3星级
男孩摔残暴露老楼之痛
[ 作者:lily     来源:中国住房公积金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8     文章录入:l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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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案件
  老楼的旧电梯突然敞着门直往上蹿,刚跨出电梯门的6岁小男孩小腾,从6楼掉进电梯井坑底,摔成一级脑外伤。由此引出一个问题:老旧楼房管理缺位。
  昨日,小腾的父母告诉记者,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电梯改造单位要承担70%责任,负责管理电梯的业主委员会和电梯维修工人要承担30%责任。
  判决前后,记者曾多次来到汉口黄石路安静社区12号楼采访。昨日,小腾的妈妈扯起儿子的衣服,背上的伤痕历历在目。2006年9月24日下午2时许,小腾乘电梯到了6楼,刚跨出电梯,电梯突然失控,敞着门就往上蹿,小腾被摔出电梯,从6楼坠落至17米深的电梯井道底坑,浑身是血,奇迹般保住性命。
  20分钟后,电梯维修工王年春赶来救出孩子。小腾医疗费等花了43500余元,法医鉴定属10级伤残。
  2007年1月17日,小腾将武汉市现代电梯装修工程公司、小区36号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负责人陈某、电梯工王年春等一并告上江岸区法院,索赔9.43万元。法院一审判决小腾的损失8.93万元,由该电梯公司承担,其他人无责。
  电梯公司认为自己的改造不存在过错,责任在于电梯的维修保养方,遂提起上诉。
  二审期间,小腾的父母明确表态放弃追究业主委员会和王年春的责任。法院判决由现代电梯公司承担70%的责任即62546元。
  ②法与情
  法院:业主委员会有一定责任
  法院解释,电梯属特种设备,其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取得电梯维修资格的单位或电梯的制造单位进行,电梯的日常保养单位应该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
  安静社区36号业主委员会,不具备电梯维护保养资质和条件,无权对电梯进行管理,对事故的发生应担20%责任;王年春接受不具备电梯维修资质的业主委员会委托,从事日常维护,造成事故的发生,应担10%责任。
  现代电梯装修公司是该电梯的改造单位,应该对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应担70%的主要责任。
  为什么不追究“业主委员会”
  小腾家并不宽裕,妈妈在附近一家超市做事,爸爸是工人,所在公司的效益也不好,家中还有老人。放弃追究业主委员会的责任,就是2.78万元。“两年也挣不到这么多钱。”小腾的妈妈说,但她和丈夫商量后,还是决定不要。“儿子摔伤时,街坊邻居都来帮忙,还捐了3000多元,经常有街坊提着水果、礼品来看小腾,让我们很感动,所以就放弃了。王年春从农村来这里打工,也算了吧。”
  他们还认为,所谓业主委员会的几名老同志是尽义务为居民帮忙,不能让人家好心没好报。
  ③现状
  姊妹楼400居民爬上高楼
  实际上,这栋老楼的“业主委员会”并非一个正式组织。记者了解到,这栋楼是1987年由5家单位合建的,后来单位改制,1997年居民买得产权。因为当时还没有物业管理的概念,也没有缴存维修基金。后来,大楼渐渐老了,玻璃破了,开始漏水,这样,每栋楼推举一些热心居民自发成立了所谓的“管委会”,为居民服务。
  法院终审判决业主委员会应担20%责任,这让牵头的几位居民觉得难过。他们觉得自己义务为楼栋服务,“管闲事”管出官司来,不愿再干。
  老楼的危机已经显现出来。出事的12号楼有一栋姊妹楼13号楼,从上月1日起,13号楼的电梯因缺乏维护资金难以运转,如今停摆了一个半月,每天都有400名居民爬楼梯。住在13楼的鲁婆婆爬不动,只得待在家看电视,每隔几天,下楼买一次菜。她说,她楼上的一位婆婆还学会了靠上网打发时间。
  这让12号楼的居民感到双重担心,一是担心再次发生类似的安全事故,也担心这电梯还能坐多久。
  ④病根
  老楼之患:没有“养老金”
  记者来到江岸区房地产管理局,13号维修基金管理窗口答复说,该社区的楼,从来没有交过什么维修基金。没有维修基金,就相当于没有大楼的养老金,出了大的安全隐患,无法有效排除。
  记者从武汉市房地部门了解到,1999年1月1日起,有了商品房缴存维修基金的概念,此后竣工的楼是按照房价的一定比例来收取维修基金的。2002年武汉市房地、财政等部门规定,未按规定缴存维修基金的老楼,维修基金的缴存标准由物业管理单位会同业主委员会,提出缴存方案按月缴存。
  安静社区居委会委员庄唯说,各大楼自发成立的“管委会”之间意见不一,大楼的“养老金”问题一直难以解决。如今,这里的多数居民靠退休金度日,要收足维修基金,恐怕很困难。
  记者了解到,在武汉还存在不少这样的老楼,也面临类似的病根。要迅速解决这一问题,并非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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