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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跟中央货币政策调整各地房贷紧缩

2007-08-30 09:02:00   Rooney1985   中国住房公积金网   浏览次数:   我要评论()
8月23日,记者从重庆几家国有银行了解到,重庆市上半年贷款需求旺盛,造成银行业贷款增速过快,几乎完成了全年投放计划的70%。下半年贷款增速会继续减缓。

  记者掌握了一份人民银行重庆分行的“上半年的重庆房产贷款简报”。该简报称,2007年上半年,全市金融机构自营性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6.72%,新增贷款同比增长55.89%。截至2007年6月,全市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余额达到539.36亿元,同比增长34.05%。

  同时,自今年7月份以来,重庆部分银行还提高了二手房部分贷款首付、限制房龄和房屋面积等。占据重庆市房贷份额半壁江山的建行住房金融部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该行对于部分二手房贷将首付比例从30%提高至35%~40%。

  一场房贷紧缩的风暴,已经在全国各地掀起。上海、深圳、广州、南京、杭州、成都等重要城市的商业银行开始执行一手房慎贷、二手房停止贷款或者提高按揭比例的情况,因各地各银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金融分析人士指出,银行紧缩房贷,一方面受各银行贷款额度的影响,多数银行在上半年完成信贷额度的大部分,下半年必然紧缩房贷;另一方面,新一轮的房价暴涨所带来的金融风险,也是银行考虑的重要因素。

  6月1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当前要坚持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货币政策要稳中适度从紧。这是近年来我国在坚持稳健货币政策的前提下,首次提出“稳中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取向。

  2007年7月,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一次会议上表示,“希望将房贷首付比例提高到40%~50%。”这一发言引起媒体和公众的广泛关注,但至今央行和银监会并未公开宣布提高住房信贷首付比例,银监会也未对刘明康主席的表态做进一步解释。

  过去两年中,住房信贷比例曾经历两次调整,2005年3月,央行出台规定,对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的城市或地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提高到30%。

  2006年,建设部等九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规定,2006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

  北京链家地产分析认为,如果此次央行把首付比例提高至4成,虽然只提高了10%,但却会出现边际递增效应,并屏蔽更多的购房者,所产生的影响要远大于2006年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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