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贷款协议于2004年8月6日正式签署,并于当月开立专户,当月在信息科技部、会计部的配合下正式开通公积金委托贷款电子系统,成为六家开办此项业务的股份制银行之一,为拓展个人贷款业务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在此基础上与济南大学、山东师范大学等单位进行了接洽。截止2004年12月累计发放公积金贷款440余万元(最终发放940余万元),不仅为我行带来未来利息及手续费收入,同时还带动了纯负债存款增长1900余万元。通过为济南大学教师办理公积金贷款,相应带动代发工资户154人,新增东方卡发卡量200余张。2005年可在以上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委托贷款业务量,带动个人公积金贷款、商业住房贷款、代发业务及东方卡发卡量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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