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开始,各商业银行开始执行“二套房贷”新政,加之“从紧货币政策”下各银行贷款额度纷纷收紧,很多市民把房贷渠道转向了稳定、低息的公积金贷款。日前,本报记者对话天津市职工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同志,解答市民普遍关心的公积金归集、提取等问题。
我的工作单位于2007年1月为我开立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到2007年12月23日,我已缴存了12个月公积金,请问现在我可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您只要在申请贷款时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并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且符合其他公积金贷款政策要求,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基于您的实际情况,目前已可以申请贷款。
我参加工作两个月了,单位是否应该给新员工上公积金?
答:单位新录用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起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龙卡,作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答:公积金提取规定了13种情况类型。住房消费提取包括3种情况: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的。非住房消费提取包括10种情况: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到国外及我国港、澳、台地区定居的;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职工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
我的公积金账户开立两年多来都是连续缴存的,但我2007年5月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新公司是在2007年7月把5、6、7月3个月的公积金一次性补缴后恢复连续缴存的,请问我现在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从申请到办理完毕需要多长时间?
答:如果工作单位变动,造成3个月(含)以内未缴存住房公积金,只要在3个月内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办理完毕,恢复逐月缴存,并将未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补齐,就可视同连续缴存,因此您目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从银行受理借款人申请到贷款发放完毕的规定时限是保证担保方式16个工作日,抵押担保方式17个工作日。
我今年48岁,男性,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多可以贷多少年?我爱人的公积金能否与我本人的公积金同时提取?
答:借款人的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其法定离退休年龄后5年,因此您的贷款期限最多不能超过17年。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配偶可同时提取其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的情况有四种: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的;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职工购买自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哪些证明文件?提取额度如何确定?
答:应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龙卡、单位出具的《提取申请书》。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危改还迁房、集资建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及复印件、购房发票及复印件。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还需提供契税完税证明及复印件。职工购买私产房、公有现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及复印件、所购房屋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职工购买私产房的,还需提供契税完税证明及复印件。职工购买自有住房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只能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且不得超过购买自有住房的费用。
答:依据目前政策,除在本市铁路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唐山工作且在唐山购房的铁路系统职工可以申请异地购房公积金贷款外,无其他异地购房贷款政策。因此您在北京购房,不能在天津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您贷款后可提取公积金。
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哪些证明文件?提取额度如何确定?
答:提供偿还住房贷款凭证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龙卡、单位出具的《提取申请书》。职工偿还按揭贷款的,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借款合同、偿还住房贷款凭证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龙卡、单位出具的《提取申请书》。每份偿还住房贷款凭证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手续。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合计不得超过已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
如何办理委托提取?
答:借款人到贷款银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时应办理委托提取业务,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人资料: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住房公积金龙卡。
(二)同时申请办理配偶委托提取业务的还应提供:配偶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配偶住房公积金龙卡或住房公积金储蓄卡;结婚证(民政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或同户籍户口簿及两份复印件。
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借款人申请办理委托提取业务的,除携带上述申请资料外,还需提供以下申请资料到贷款银行申请办理委托提取登记手续:《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最近一期《还款凭证》及两份复印件,尚未偿还首月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可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据、组合贷款中按揭贷款借据及两份复印件。
目前本市公积金贷款的承办银行为14家,分别是: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天津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渤海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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