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住房公积金各缴存职工:
为深入贯彻"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进一步为公积金缴存干部职工提供高效便捷网上服务,现将开通网上办理"购房提取公积金"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凡省直公积金缴存职工(含主贷人及配偶),在我中心申办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均可网上办理"购房提取公积金"业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一手房)的,在公积金贷款审批通过后即可在线申请;购买存量住房(二手房)的,在房产交易过户抵押登记后可在线申请。
二、办理渠道
登录闽政通APP、省直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网上服务大厅按照流程操作,无需到公积金中心现场办理,实现"零跑腿"安全、快捷服务。
三、操作流程
(一)闽政通APP操作流程
1.登录闽政通APP;
4.根据需求选择"提取原因",再选择"购买一手房提取"或"购买二手房提取"后,点击"确定";
5.选择"提取分类",核对购房提取金额后点击"提交"进行人脸识别,系统自动审批即时办结,转账至申请提取人绑定的银行卡内。
(二)微信公众号操作流程
1.登录"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关注并注册成功;
2.点击"办事大厅"进入"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
3.点击"精选服务"中的"提取受理";
4.选择相应的"提取业务",提取原因选择"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后,点击"确定";
5.选择"提取分类",核对购房提取金额后点击"提交",系统自动审批即时办结,转账至申请提取人绑定的银行卡内。
(三)网上服务大厅操作流程
1.登录"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网址:www.fjszgjj.com;
2.点击首页的"网上服务大厅"进入"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
3.选择"个人业务办理";
4.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密码后登录或短信验证码登录,首次登录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
5.选择"提取受理"中的相对应的提取类型,提取原因选择"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后,点击"确定";
6.选择"提取分类",核对购房提取金额后点击"提交",系统自动审批即时办结,转账至申请提取人绑定的银行卡内。
四、注意事项
(一)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一手房)的职工,在收到公积金贷款审批通过短信,或在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查询到贷款审批已通过(网上服务大厅"个人贷款进度查询"进度节点处于"已审批"及之后任一状态的),即可在线申请办理。
(二)购买存量住房(二手房)的职工,房产交易过户后将房产证交由公积金贷款经办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进度可通过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进行查询。当网上服务大厅"个人贷款进度查询"进度节点处于"抵押登记"之后及任一状态的,即可进行在线办理。
(三)已办理完公积金(组合)贷款手续且已放款的职工,购房时间在一年内且与上次提取时间间隔12个月的可在网上办理购房提取。
(五)银行卡签约目前仅限公积金缴存银行一类银行卡。
咨询电话:0591-12329
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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