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职工:
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为维护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公积金系统已开发超龄人员汇缴控制功能(法定退休年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工人年满50周岁,女性干部年满55周岁)。从9月1日起,我市上述功能将上线,以后单位做汇缴时如果有超龄人员就不能正常汇缴入账,系统会提示“该单位有超龄人员,请维护后再进行汇缴”。属身份信息有误的或属可延长退休条件的,单位经办人员提供证明材料到所缴存的公积金窗口办理变更登记后方能进行正常汇缴。单位见到公告后,请缴存单位和广大缴存职工相互转告,符合条件达到退休的尽早通过“闽政通”、“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或到公积金窗口办理销户提取手续。如有疑问请咨询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596-12329。为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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