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正在浏览: 首页 » 新闻 » 地方新闻» 正文

银川市住房公积金可逐月提取还贷 已有1400人受益

2013-11-23 20:48:45     银川日报      我要评论()

  “不仅减轻职工经济压力,还可以少跑腿。”昨日,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管理处负责人吴卫东告诉记者,自今年7月,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新政十条”惠民举措以来,“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的受益职工已达到1400人。

  吴卫东说,由于银川市归集额和业务份额占全区近一半,考虑到缴存人的需求及利益,切实减轻借款职工的还款压力,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银川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今年又制定了《住房公积金委托逐月提取还贷管理规定》。此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后,贷款次月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以后夫妻双方每年可提取一次用于归还贷款本金。在整个还贷期间,职工必须用工资按月还贷。而办理住房公积金委托逐月提取还贷业务,贷款人只需持本人身份证(夫妻双方提供结婚证和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柜台,签订《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 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协议书》,次月就可以自动从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扣款还贷。

  目前,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已达22.37万人。近半年来,使用“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业务的职工有1400人,平均每月有300多户签订代扣协议。


分享到:

(编辑:ysg)

 

 

 

 

Tags: 提取还贷

发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评论内容:
验证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