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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缴存公积金可享落户积分加分

2016-03-22 09:45:20     天津日报      我要评论()
 本报讯(记者 张璐 通讯员 王灵萍)记者昨天从天津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2016年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情况积分已经纳入居住证积分指标,具有本市积分落户申请资格,在本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落户加分。指标按年计分,缴存每满一年积2分,对于申请落户的外地职工具有较大的助益。

此外,市公积金中心对于特殊情况的职工放宽了提取条件,缴存职工发生诸如领取失业保险金、被纳入本市低保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等情况,允许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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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taibai)

 

 

 

 

Tags: 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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