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近60名职工向中心投诉,某物业集团下属分公司未为他们缴存在职期间住房公积金。经中心执法人员多方了解与多次协调,日前,该公司已为59名职工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补缴,共计116.88万元。
据了解,这是一起由于企业裁员,导致职工在离职之前集体追讨在职期间住房公积金的典型案件。在执法受理后,中心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与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多次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全面了解情况,既要依法维护职工权益,也要保障企业合法经营。
在此过程中,执法人员说清法理,向该公司普及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强制性,让企业明白为职工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其法定义务。同时,讲清道理,让该公司认识到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会增加企业违法成本,带来负面影响,阻碍其长远健康发展。在中心积极的协调下,该公司安排专人负责住房公积金补缴工作,并分批补缴到位。
发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