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正在浏览: 首页 » 新闻 » 地方新闻» 正文

滁州中心:深入学习文件内容,精准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2021-01-20 08:19:26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我要评论()

 

 

  17日下午,归集提取科全体人员开展业务学习,重点学习了《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0)》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两项文件。

 

  这两项文件中对有关单位不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为职工缴存公积金的处罚的规定进行了细化、量化。一是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依据单位设立时间不同,分别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二是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仍不办理的,依据应缴未缴职工人数的不同,分别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规定保障了公平、公正、合理地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进一步规范了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秩序,维护了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归集提取科加深对有关文件的学习,夯实业务基础,把学习体会转化成工作能力,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在处理相关工作时做到有依据可以遵循,确保行政自由裁量权始终为职工利益服务。

 


分享到:

(编辑:wangshan)

 

 

 

 

Tags: 暂无tags!

发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评论内容:
验证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本文相关资讯

本文暂无相关的资讯!

本周热门行业资讯

精彩专题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
住房公积金贷款完全攻略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使用的中心内容。新<条列>规定的住...
公积金增值收益如何用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我国...
如何保证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
在每个月的工资中,有一项扣除越多越让人高兴的事就是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