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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提高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额度 允许承租人在现有基础上提高30%

2021-02-07 10:22:02     郑州晚报      我要评论()

 

 

  近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关于提高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额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高当地租房群众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

 

 《通知》明确,住房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房屋网签备案信息共享力度,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便捷服务。相关部门对能通过信息共享获取房屋租赁网签备案数据的,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交纸质房屋租赁合同。

 

  公积金管理机构(部门)对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且已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承租人,在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允许承租人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在现有基础上提高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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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wangs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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