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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中心依法督促企业建缴 维护职工权益

2021-03-12 08:12:08     中国建设报      我要评论()

 

 

  近年来,江苏省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镇江中心”)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行政执法为抓手,不断夯实行政执法制度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履职水平,督促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建制缴存,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夯实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充实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制度规范。镇江中心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结合权力责任清单公布要求,在官网公示行政执法事项、执法流程及执法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坚持持证上岗、双人执法,以“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充分运用说理式执法,向当事人做好法律法规条款解释,明确告知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健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凡涉及单位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未为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行政处罚,均报主任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并充分征询法律顾问意见,确保处罚有理有据。

  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按照执法流程,把握时间节点,对案件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依法制作询问笔录、检查笔录等法律文书,各执法环节均由法律顾问审核,保证了法律文书的严谨性、效力性以及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调查终结后,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法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和整改情况,作出相关处理决定,并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法定送达方式送达投诉人。近年来,镇江中心未发生因执法不当而导致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案件发生。

  镇江中心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审核制度,根据市政府法制部门关于执法证、监督证“两证”换发工作要求,目前全市已有50人通过培训考核取得了执法证。推进学法用法制度落实,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围绕依法行政、执法规定、业务程序、现代化信息管理等内容,组织开展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行政执法专题培训、外聘行业专家专题讲座,积极参加省、市级各类法治培训,使执法人员对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有新认识和新作为,提升了住房公积金队伍的依法履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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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wangs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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