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流程,省直公积金中心于近日取消了“提取业务”收款银行账户限制,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只需提供本人名下任意银行一类借记卡即可实现提取资金秒到账。
按照以往业务办理流程,缴存职工在我中心提取公积金时,需提供指定银行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才能顺利接收提取资金,于职工较为不便,且造成重复开卡等浪费现象。在取消收款银行账户限制后,缴存职工在办理提取业务时可灵活选择本人名下任意银行一类借记卡作为收款账户接收提取资金,既便利了客户,又推进了节约型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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