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6月1日出台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进一步扩大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面。同时,为了方便职工高效快捷办理,在柜台办理基础上,同步推出租房提取网上办业务,租房职工通过手机APP或住房公积金网站就可轻松办理。
网上办与柜台办租房提取规则相同,采取职工申请、自动划款方式,职工申请提取租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每次提取额度不超过一个季度租金,在申请提取期限内,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按季度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自动划转至职工银行储蓄账户。提取期限届满,符合条件的职工,可继续申请租房提取。
网上提取,职工只需在手机下载“天津公积金”APP或登录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网址:www.zfgjj.cn)“个人网上服务大厅”,即可办理租房提取公积金。具体操作为:安卓手机用户登录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在首页扫码安装公积金APP;苹果手机用户,可直接在苹果应用商店搜索“天津公积金”安装。登录“天津公积金”手机APP或住房公积金网站,通过修改初始密码、注册、登录、电子签约等步骤后,选择“提取”导航栏,点击“租房约定提取申请(承租人)”按流程办理:第一步提出申请,签署承诺,填写储蓄账号、约定提取日等基本信息;第二步签订租房约定提取申请协议;第三步在约定提取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等待资金到账。
按我市现行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对于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本人及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限额为1200元。每月实际租金超过1200元的,职工可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可以按照登记备案的租金提取,最高不超过2400元。有租赁备案证的租房职工,需去市公积金中心各管理部柜台提出申请。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网上办,职工一趟不用跑,为我市广大租房职工提供了便利。新政实施一个月以来,已有租房职工3200人提出申请,住房公积金支持租房提取金额370万元。租房提取人数比新政出台前,月均同比增长5倍,环比增长7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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