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正在浏览: 首页 » 新闻 » 地方新闻» 正文

沈阳:简化职工购房提取公积金事项

2021-08-09 08:49:14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我要评论()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沈阳中心”)重点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在充分共享各职能部门业务数据的基础上,全面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服务,切实方便缴存职工线上、线下办事。

  沈阳中心副主任李露萍近日表示,自202175日起,沈阳市职工购买商品房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不再需要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只需持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对于202175日前现金购房的职工,按两种情况提取:一种是在202175日前未下发不动产权证书的职工,持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等要件,自202175日起两年内提取;另一种是在202175日前已下发不动产权证书的职工,按原政策执行,即持不动产权证书等要件,自不动产权证书签发之日起两年内提取

  为更好支持职工购房,沈阳中心还提高了职工购房提取的额度,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的职工,可提取已偿还的全部贷款本息。

  优化现金购房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偿还商业贷款提取、偿还组合贷款提取、租房提取9公积金提取业务。职工提取不再需要提供任何证明要件,登录沈阳政务服务网和沈阳公积金APP即可办理业务。职工线上提取,取消柜面人工审核环节,沈阳中心业务系统将根据职工提供的提取事项,实时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网核查,根据预设好的业务规则和参数,自动核验出职工是否符合提取条件,自动计算出职工可提取的最大额度,业务自动审核完成后提取资金即可同步到账。

  精简了8提取业务的26提取要件。以偿还商业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为例:之前,职工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不动产权证书、契证、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银行还款凭证、全额购房发票、银行储蓄卡8项要件办理提取业务。优化业务后,职工仅需提供身份证、申报不动产权登记编号即可办理提取

  下一步,沈阳中心将继续加大“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推进力度,不断扩展共享数据部门,提高共享数据质量,增加共享数据应用场景,轻量化职工前端申报信息,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管理水平。

 


分享到:

(编辑:wangshan)

 

 

 

 

Tags: 暂无tags!

发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评论内容:
验证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本文相关资讯

本文暂无相关的资讯!

本周热门行业资讯

精彩专题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
住房公积金贷款完全攻略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使用的中心内容。新<条列>规定的住...
公积金增值收益如何用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我国...
如何保证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
在每个月的工资中,有一项扣除越多越让人高兴的事就是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