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南平市绿色建筑发展,根据《福建省绿色发展条例》的有关规定,3月16日南平市在我省率先推出落实绿色建筑贷款有关优惠政策。
凡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住房、购买新建全装修成品住房两类,符合绿色低碳、节能减排、改善人居环境的高质量住房,将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上浮20%的政策优惠。即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住房或者购买新建全装修成品住房的,按现有的最高贷款额度计算,延平区、建阳区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66万元,其他县市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60万元;延平区、建阳区单方正常缴存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48万元,其他县市单方正常缴存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42万元。同时绿色建筑可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优先办理政策优惠,即房企贷款优先准入、住房公积金贷款计划优先安排和具体住房公积金贷款优先发放。
发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