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2023年8月3日起,青岛正式开展存量房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带押过户”业务。
该业务是青岛在推行存量房单纯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业务办理范围的结果。开通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带押过户”,放开了买卖双方贷款类型的限制,既支持卖方“带押”出售存在组合贷款的住房,也支持买方申请组合贷款购买“带押”房屋,为职工购房提供更多渠道和资金保障,进一步扩大了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受益面。
存量房“带押过户”采用双预告登记模式,卖方无须先行还贷,在不解除房屋抵押状态的前提下,即可完成存量房过户、再抵押等房屋交易流程,有效降低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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