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石家庄住房公积金”发布《关于优化租房提取政策的通知》。详细内容如下:
一、租房提取的条件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
2.本人及配偶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区及职工缴存所在县(市)区家庭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四、租房提取提供的材料
1.提供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配偶的,还应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
2.通过石家庄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租赁住房的,提供该平台备案登记的租赁合同;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提供家庭成员关系凭证(如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
本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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