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根据“杭州发布”,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信贷政策的通知。
杭州还对部分人进行公积金上浮:职工家庭购买新建商品房经认定为绿色低碳建筑的,贷款额度可按家庭申请贷款时计算的可贷额度合计数上浮20%确定;职工家庭近一年内出售存量住房,“以旧换新”购买住房的,贷款额度可按家庭申请贷款时计算的可贷额度合计数上浮20%确定;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可按家庭申请贷款时计算的可贷额度合计数上浮20%确定;高层次人才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可按家庭申请贷款时计算的可贷额度合计数上浮50%确定。
此外,通知指出,统一首套房和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职工家庭购买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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