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稳市场促消费的作用,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岛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
加大购房贷款政策支持
二是增加贷款额度上浮比例。缴存人购买新建高品质住宅或现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一星级及以上等级的新建商品住宅的、多子女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贷额度由上浮20%提高到30%。上浮政策可叠加使用,最高限额为150万元,满足不同群体购房需求。
优化购房首付款提取政策
将直系亲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由阶段性政策调整为常态化政策,支持范围扩大至家庭第二套住房。购买岛城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所购房屋属于家庭首套或第二套住房的,还可申请提取购房人直系亲属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交首付,助力解决缴存人购房首付“筹款难”的问题。
支持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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