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加大对缴存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机制,4月21日,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优化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若干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
在加大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力度方面,缴存职工租赁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该市鼓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住房租赁机构开展合作,为缴存职工提供稳定租赁房源以及更多优惠便利,可依据房屋租赁合同信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实际房租支出超过租赁提取额度标准上浮50%的,按租赁提取额度标准上浮50%提取。
此外,杭州支持城市更新住房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及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和列入浙江全省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城市危旧房有机更新、共用部位维修后的个人分摊费用。
同时,该市简化已故职工小额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含住房补贴)账户合计余额不超过5万元(不含未结利息)的,其配偶、父母、子女申请一次性销户提取时,可不再要求提供继承或遗赠公证书等司法证明。
据悉,通知自2025年5月21日起在杭州全市范围内施行。
发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