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正在浏览: 首页 » 新闻 » 地方新闻» 正文

黑龙江:进城农民工可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

2007-08-09 16:21:00   maggie   中国住房公积金网      我要评论()
记者从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从今年5月开始,进入牡丹江市务工的农民工,只要其务工单位和本人按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就可以像城里人一样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了。

  据这个中心副主任李朝介绍,牡丹江市用工单位聘用的进城农民工(包括临时工),如果用工单位和农民工同时按照有关政策连续缴

纳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归集金额达1500元,那么农民工就可像城里人一样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

  据介绍,牡丹江市农民工住房公积金的缴费额度为月工资的5%(或上一年平均工资的5%),用工单位再同时为其缴纳月工资的5%。缴费2年后,有关部门将根据农民工的偿还能力,让其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商品房的可贷款60%-70%,购买二手房可贷款评估价的30%-60%,每月偿还金额不得超过月工资。


分享到:

(编辑:admin)

 

 

 

 

Tags: 暂无tags!

发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评论内容:
验证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本文相关资讯

本文暂无相关的资讯!

本周热门行业资讯

精彩专题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
住房公积金贷款完全攻略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使用的中心内容。新<条列>规定的住...
公积金增值收益如何用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我国...
如何保证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
在每个月的工资中,有一项扣除越多越让人高兴的事就是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