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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逐月"冲还贷"业务

2007-08-16 15:31:00   maggie   中国住房公积金网      我要评论()
近日,福建省直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通知,从今年8月20日起开展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简称“冲还贷”业务)。即住房公积金贷款人通过申请,委托贷款银行逐月或逐年将其本人及其共同还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直接归还职工住房贷款本息。此举可最大限度地减轻借款人的现金还款压力,减少借款人的利息支出,节约职工在还贷方面所花费时间。

  据了解,逐月“冲还贷”业务将先在省建行实行,惠及省直单位1.79万户贷款家庭,超过总贷款户数的80%。省工行、兴业银行的该项业务将在其业务系统接口改造后立即开展,届时,此措施将覆盖所有的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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