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产管理局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把住房公积金管理作为一项凝心聚力、促进发展的重要工作抓实抓好,先后拟订了《汕头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汕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汕头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汕头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程》等规定,规范和公开公积金管理内容和办事程序,细化操作流程,加强执法检查,强化内部效能监督,公积金归集率和归集额显著提高。截至2007年8月31日止,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2301个,归集人数16.7万人 含封存、中断、在缴人数 ,覆盖在岗人数的57.7%,归集缴存总额31.53亿元,归集余额19.88亿元,累计个人提取11.64亿元,受益职工6万多人。与此同时,我市还如期在2007年7月1日推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为干部职工购买住房提供比商业银行更为优惠的个人住房贷款服务,得到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热烈拥护,前往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累计已受理申请贷款业务95宗,审核批准贷款86宗1610万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成为缴交公积金的职工贷款买房的首选,成为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和管理服务亮点。
针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际和业务发展需要,为更好地发挥公积金的调节作用,确保公积金的使用安全和增值,市委市政府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涉及的重大问题多次进行了研究,近日有关公积金管理机构的扩编和管理体制的调整意见已获批准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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