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就在乌鲁木齐各大商业银行开始提高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之际,记者从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市民如果要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首付款比例仍为30%。
10月9日,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目前尚未接到上级部门的通知,所以乌鲁木齐的公积金贷款政策暂时没有变化,仍执行2006年出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中借款人的首付标准,即购买新房的借款人首付比例为20%,购买二手房的借款人首付比例为30%,自建或大修住房的借款人首付比例为40%。
该负责人表示,根据乌市公积金贷款的现行政策,贷款人需在第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才可以申请第二笔住房公积金贷款,因此不存在用公积金贷款买两套房子的问题。如果是购买第一套房选择商贷,购买第二套房选择公积金贷款,则首付比例不需提高。
新闻背景
据了解,央行、银监会于9月27日联合下发通知,提高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要求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而且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应随套数增加而大幅度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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