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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可提取被继承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2007-11-02 08:56:00   Rooney   中国住房公积金网      我要评论()
张先生问:父亲不久前刚刚去世,父亲公积金账户内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是否可以提取使用? 
  记者:根据《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条款规定:购买、翻建、建造、大修自住房的;离休、退休;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其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那么,根据上述条件,张先生可以出具相关证明,提取父亲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公积金存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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