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获悉,淮南市2007年度廉租住房申报审查登记工将于12月份启动,并于当月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实施保障。
根据国发[2007]24号文件精神,以及《淮南市城镇廉租住房实施意见》的分步安排和淮南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所掌握的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数据,经第162次淮南市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从2007年12月份起,该市的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将从10提高至13,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由每平方米6元/月提高至每平方米8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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