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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三位一体新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完善

2007-11-21 11:57:00   lily   中国住房公积金网      我要评论()

在海宁市委市府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通过近几年的努力,海宁市以住房公积金、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三位一体的新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已初步建立并日益完善。

  一是住房公积金归集额逐年增长

  海宁市的住房公积金制度1993年建立,在归集金额上实现了逐年增长的良好态势,1997年时,年归集额不足1800万元,2000年突破5000万元,2003年突破1亿元,到2005年时年归集额达到2亿元,截止到2007年9月末,海宁市已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2.17亿元,提取6.06亿元,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发挥了很好的作用。1999年6月海宁市开始推出住房公积金贷款。到2007年9月底,已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6707笔,贷款金额8.32亿元,为近7000户家庭解决了住房困难,改善了居住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提高职工购房支付能力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缴存住房公积金,百姓安居有信心”已成为广大职工的共识。

  二是经济适用房建设力度较大

  海宁市的经济适用房建设是从1999年开始实施,至2002年底共解决了234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2002年加大经济房建设力度,2003年10月开工启动“风和丽苑”经济适用房工程,总建筑面积逾30万平方米,3010套,分二期组织实施。一期工程竣工并交付使用,二期西区9万平方米主体已完工。至2007年10月,已完成 1129户家庭的配售,目前正在进行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间申请的410户家庭的配售工作,到2007年底,市区1539户中低收入家庭将住上“风和丽苑”经济适用房。

  三是廉租房建设与制度完善同步推进

  作为与住房公积金、经济适用房共同构成新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的廉租房制度, 2002年出台了《海宁市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2004年在试行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出台了《廉租住房管理办法》。从2002年开始,基本上做到了房等人,应保尽保。2002年实施至今,投入资金711万元,通过实物配租、租金补贴、租金核减解决了市区232户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目前列入2007年市政府实事工程之一的“7000平方米廉租房建设”主体工程正在施工中,到时160套廉租房将为更多的特困家庭解决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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