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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欠缴公积金处罚没商量

2007-11-22 16:43:00   lily   中国住房公积金网      我要评论()
 企业不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受到处罚,算不算冤枉?昨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首次为欠缴企业举行行政执法听证会,经过充分的政策解读,欠缴企业终于口服心服。

  2006年5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全市各单位建立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及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被检企业河南宇航重工钢构有限公司填报的自纠表显示单位经营状况正常。为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多次向“宇航重工”送达通知书,要求其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但是,“宇航重工”以种种理由拒不执行。今年10月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其下达了《市住房公积金开户及缴存通知书》,但在规定期限内(10个工作日),“宇航重工”仍未执行。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今年11月份对“宇航重工”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对“宇航重工”处以3万元的罚款。11月9日,“宇航重工”提出召开听证会的要求。

  听证会上,“宇航重工”的代表以企业经营不善导致效益不好为由,提出暂缓建立公积金制度。对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为,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手续。“宇航重工”自成立之日起至今,未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手续,严重侵害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其申诉理由不充分,应依照有关规定为职工建立公积金制度。如果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仍不办理公积金手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直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据了解,今年前10个月,我市新开公积金账户92家,下发公积金催缴通知书46份,目前已有36家单位主动缴纳了公积金,还有10家单位仍拖欠不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说,目前,我市仍有很多私营企业对住房公积金制度不了解,把效益不好作为不建立公积金制度的挡箭牌,此次听证会的召开太有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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