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等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正式出台,向许多市民敞开了享受公积金提供的住房保障“大门”。国庆长假刚刚结束3天,我市市区已经有14位市民以个人名义缴存了公积金。
李女士是《办法》出台后,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她告诉记者,自己的公公在看到常州晚报上的消息后就打了电话给她,她和丈夫得知这个喜讯后,立即赶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据李女士介绍,自己和丈夫一直都是住的“大人的房子”,也一直期望能买上自己的房子,而自己今年1月从原来单位退工后,看到商业银行房贷利率又上涨的消息,就一直为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发愁。“现在有了这个政策,我今后买房子的时候就能享受到政策优惠了。”
据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部主任朱小君介绍,这几天接待了近百人关于《办法》的咨询,许多都是住房有困难的家庭,而已经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14位市民,一半人都选择的是138元的公积金月缴存额,而这也是此次缴存金额的一个底线(上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690元×20%),而绝大多数市民都表达了要用公积金购房的意愿。
在推出这个《办法》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通过调查现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人数,测算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最保守的比例也将达到35%。“出台这个政策就是希望更多的市民可以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优惠政策,让更多市民获得住房保障途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薛建刚向记者表明,《办法》的最终目的也就是要扩大住房公积金的受益面,进一步向中低收入者倾斜,为没有单位的职工享受住房保障提供帮助和支持。据悉,以个人名义缴存公积金后的贷款细则也正在研究落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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