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4月27日起,北京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可以实行组合贷款,即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
这则《关于开办二手房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表示:“贷款中心及各远郊区(县)管理部可以委托建行开办二手房组合贷款业务。贷款人可以采用抵押担保或者抵押+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保证担保两种形式。”
据记者了解,各地的组合贷款政策不一。例如北京在2007年出台规定,要求“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购房人可以申请办理组合贷款,二手房及其它性质房屋暂不办理组合贷款。”而本次开放的正是先前暂停办理的二手房组合贷款。而记者了解,上海地区并无相关限制,早在1998年7月,当时的央行上海分行就对上海地区的个人住房担保组合贷款做出了相关规定,其中并没有对组合贷款进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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