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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薪1320元职工免缴住房公积金

2011-08-13 10:13:35     中国公积金网      我要评论()

来源:南方都市报 记者:周昌和 2011-03-22

      http://epaper.oeeee.com/H/html/2011-03/22/content_1316652.htm
      下月起,月薪1320元的职工,个人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可申请免缴。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发文,调整了住房公积金个人免缴条件。


  按照国家和深圳市的有关规定,员工和单位都必须缴存住房公积金,这是一种义务。不过,此前对于月工资在深圳最低工资标准1100元的,个人可以不缴纳公积金。而根据深圳最低工资标准的最新调整,公积金免缴条件也随之发生变化。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自2011年4月1日起,职工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320元/月)领取工资的,职工个人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可以申请免缴。但值得注意的是,单位为职工缴纳的那部分住房公积金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免缴业务由单位统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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