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缴存单位:
为更加方便、快捷的提供服务,减少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中间环节,中心将于2011年5月1日起由支票付款改为网银付款,进行即时支付。请各缴存单位至中心营业大厅9号查询窗口或桥东、桥西管理部领取《付款信息确认表》,在做提取业务时一并交回。2011年5月1日以后,如果单位付款信息不完整,将不予办理提取业务。
特此通知。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1年4月22日
杭州
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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