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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便民新政

2011-08-30 11:28:33          我要评论()

据考试大了解: 从10月6日起,低收入职工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昨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了一系列便民新政:购买住房贷款的职工,在还款期间可以不限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公积金语音查询系统升级并新增67887788语音查询号码;公积金开通网上缴存业务。 
  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贴息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说,贷款贴息是指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已经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低收入职工,以上年度偿还的贷款利息额为基数,按适当比例实行补贴的政策措施。 
  根据最新修订的《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工作的意见》,贷款贴息的实施范围是:市区、上街区和六县(市)。从今年10月6日起。 
  贷款贴息的对象为在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市本级、上街区分中心、六县(市)管理部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上述部门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 
  据悉,2007年10月至12月,在市区范围内开展了贷款贴息试点工作,共有54名贷款职工申请了贷款贴息,经审核最终有43名申请人获得了贷款贴息,共发放贴息资金43219元,最高2000元,最低298元,户均1005.09元,较好地减轻了低收入贷款职工的还款压力。 
  申请贴息须满足四个条件 
  根据新规,申请贷款贴息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申请人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两年以上;申请人贷款所购住房面积小于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且家庭只有一套住房;申请人按贷款合同约定正常还款一年以上,无恶意违约记录;申请人上年实发工资(已婚家庭取夫妻平均值)低于所在县(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申请人或配偶患有住房公积金支取规定中所列的9种重大疾病。 
  按照新的申请条件,在不考虑家庭房产数量和收入情况的前提下进行了初步测算,共有2880名公积金借款人可能符合贷款贴息的条件,是去年测算结果的两倍。凡符合申请条件的职工可填写《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表》,于10月6日~31日期间,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原审批部门报名,11月1日~30日调查审核后,将于12月1日~31日期间公示发放。 
  为便于操作,郑州市区和上街区实发工资标准统一按郑州市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执行,其他县(市)统一按上年度六县(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平均值执行。2007年,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084元;县(市)平均值为10860元。 
  每户最高可获贴息2000元 
  贷款贴息的比例为:申请人本人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按其上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额的30%计发补贴;申请人及配偶均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按其上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额的50%计发补贴;申请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按其上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额的60%计发补贴。一个家庭最高只能获得2000元的利息补贴。 
  还款期放宽提取公积金限制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自助和互助作用,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额度和凭证要求进行了细化。与以往规定不同的是,归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实行报账制,不再限制提取的时间和次数,但提取的额度为当期已归还的住房贷款本息金额。 
  随着个人缴存余额的增加,为了体现公平原则,在提取凭证方面,增加了购、建房、租房等费用支付凭证,使购、建房、租房总支付金额更加明晰。 
  已开通网上缴存公积金业务 
  由于部分单位限制了168查询号码,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原16809999电话语音查询系统进行了升级,新增了67887788电话语音查询号码。新增查询号码和原查询号码一样,不收信息费,仅按市话标准收取通讯费。 
  为了便于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了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业务系统。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今后可通过互联网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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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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