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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上调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

2011-04-17 11:31:50     拉萨市政府网站      我要评论()
摘要: ■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由3.33上调至3.53 ■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利率由3.01上调至3.21

  昨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通知》,当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昨起,我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与全国同期上调。其中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调至0.50%,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调至2.85%;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至3.53%,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至为3.21%。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银发[2011]84号),从2011年4月6日起,我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与全国同期上调,全区7个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于昨日同步执行。

  其中,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额度同全国一样。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1个百分点,由0.40%上调至0.50%;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2.60%上调至2.85%;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同全国一样,但起止数据不同。我区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0个百分点,由3.33%上调至3.53%;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0个百分点,由3.01%上调至3.21%。

  据了解,全国调整的起止数据为,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0个百分点,由4.50%上调至4.7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0个百分点,由4.00%上调至4.20%。

  另悉,昨起,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城市,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1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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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tai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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