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各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设立专管员,负责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转移等业务。4月12日,该中心就此发布了《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专管员管理办法》。
据介绍,专管员由公积金缴存单位推荐,法人授权,登记备案后持《石家庄住房公积金专管员证》上岗。
■专管员职责:负责办理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户、汇缴、补缴、转移、基数调整、年审、信息核对、账户注销等业务;负责督促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负责建立单位住房公积金总账和职工个人明细账;负责办理本单位符合提取条件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并对职工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初审;负责每年结息后单位和缴存职工公积金的对账;负责本单位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宣传和咨询,收集和反馈职工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信息核对,受公积金中心委托向职工发放有效缴存凭证;负责与公积金中心的业务联系,协助公积金中心做好有关公积金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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