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同固原市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每年5月初,五部门将联合对企业和单位落实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和自查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五部门确定每年的3月至4月为各单位自查阶段。要求各单位重点自查落实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情况,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于每年4月底前报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5月初,五部门对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展开监督检查。每年联合监督检查结束后,联合检查组对抓落实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执行力不强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将各单位建立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情况作为指标纳入每年年度评先选优的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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