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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发布

2022-05-16 08:54:11     新浪财经   浏览次数:   我要评论()

 

4月27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印发《陕西省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内容如下——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 号)规定,现将陕西省住房公积金 2021 年年度报告汇总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全省共有 10 个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和韩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 个独立设置的分中心(省直、长庆分中心隶属西安中心)。从业人员 1782 人,其中,在编 997 人,非在编 785 人。

(二)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财政厅和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负责对本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实施监督。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负责全省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运行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省财政厅综合处负责全省住房公积金财政政策的贯彻落实。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货币信贷管理处负责全省住房公积金金融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

2021 年,新开户单位 15100 家,净增单位 10608家;新开户职工 58.70 万人,净增职工 35.02 万人;实缴单位79868 家,实缴职工 453.56 万人,缴存额 666.28 亿元,分别同比增长 15.32%、8.37%、12.38%。2021 年末,缴存总额 5047.1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5.21%;缴存余额 2095.41 亿元,同比增长 14.57%。

(二)提取

2021 年,160.10 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 399.82 亿元,同比增长 12.85%;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 60.01%,比上年增加 0.25 个百分点。2021 年末,提取总额 2951.72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5.67%。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2021 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8.41 万笔、386.19 亿元,同比增长 3.06%、7.66%。回收个人住房贷款 168.24亿元。2021 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95.84 万笔、2660.03亿元,贷款余额 1707.75 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 9.62%、16.98%、14.63%。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 81.50%,比上年末增加 0.04 个百分点。2021 年,支持职工购建房 1051.70 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 16.42%,比上年末增加 0.01 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907797.70 万元。

2.异地贷款。2021 年,发放异地贷款 14796 笔、651310.3万元。2021 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 4112185.46 万元,异地贷款余3222291.1 万元。

3.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21 年,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0 亿元,回收项目贷款 0.64 亿元。2021 年末,累计发放项目贷款 83.1 亿元,项目贷款余额1.94 亿元。

(四)购买国债:

2021 年,购买国债 0 亿元,2021 年末,国债余额 1.75 亿元,比上年末减少 0 亿元。

(五)资金存储:

2021 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 429.79 亿元。其中,活期 43.96 亿元,1 年(含)以下定期 111.70 亿元,1 年以上定期 194.65 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79.48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

2021 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1.68%,比上年末减少 0.01 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

2021 年,业务收入 636641.78 万元,同比增长 16.00%。其中,存款利息 109393 万元,委托贷款利息 521376.84 万元,国债利息 576.28 万元,其他 5295.67万元。

(二)业务支出:

2021 年,业务支出 340620.08 万元,同比增长 16.29%。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 301907.18 万元,归集手续费 13613.02 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 19556.02 万元,其他 5543.86 万元。

(三)增值收益:

2021 年,增值收益 296021.70 万元,同比增长 15.66%;增值收益率 1.51%,比上年增加 0.02 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

2021 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40863.55 万元,提取管理费用 45086.09 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209717.49 万元。2021 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 39518.88 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124083.33 万元。2021 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 353840.36 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1227246.09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21 年,管理费用支出 30406.16 万元,同比增长 6.70%。其中,人员经费 16995.20 万元,公用经费 2680.91 万元,专项经费 10730.05 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

2021 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2119.66 万元,逾期率 0.12‰,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51752.36 万元。2021 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3.68 万元。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2021 年末,逾期项目贷款 0 万元,逾期率为 0‰,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 2088 万元。2021 年,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 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4.49%,国有企业占 31.07%,城镇集体企业占 0.85%,外商投资企业占 4.3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 21.5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 1.86%,灵活就业人员占 0.39%,其他占 5.46%;中、低收入占 97.25%,高收入占 2.75%。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 16.72%,国有企业占 22.19%,城镇集体企业占 0.96%,外商投资企业占 6.1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 43.6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 3.24%,灵活就业人员占 1.64%,其他占 5.43%;中、低收入占 97.93%,高收入占 2.07%。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 35.6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 38.57%,租赁住房占4.15%,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提取占 0.06%;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3.7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28%,出境定居占 0.92%,其他5.68%。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 92.02%,高收入占 7.98%。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 90(含)平方米以下占 10.60%,90-144(含)平方米占 74.50%,144 平方米以上占 14.90%。购买新房占 80.71%(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 0.28%),购买二手房占 17.8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 0.08%,其他占 1.38%。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 37.65%,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 62.25%,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10%。贷款职工中,30 岁(含)以下占 27.09%,30 岁-40 岁(含)占 45.12%,40 岁-50 岁(含)占 21.27%,50 岁以上占 6.52%;首次申请贷款占 89.27%,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 10.73%;中、低收入占 96.82%,高收入占 3.18%。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21 年末,全省有住房公积金试点城市 4 个,试点项目 27 个,贷款额度83.10 亿元,建筑面积 585.01 万平方米,可解决 66542 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26 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

2021 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 106.15%,比上年减少 1.15 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住房公积金监管政策调整情况:

探索研究推出住房公积金服务管理“12345+”工作法,实施“月统计、季通报、半年交流、年度考核”机制。会同省高法院制定下发《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执行联动机制的实施办法》(陕高法发„2021‟13 号),有效规范住房公积金案件的执行程序;下发了《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四清一责任”工作机制的通知》(陕建发„2021‟1055 号),有效破解了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难题;会同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下发《关于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信息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建发„2021‟1058号),进一步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二)当年开展监督检查情况:

督促各管委会、管理中心落实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加强内部民主决策机制建设。指导健全审贷分离、分级审核等内部监督制度。严格住房公积金使用审核关,严防骗提骗贷行为。梳理公积金管理工作短板弱项,制定系列整改措施。对个贷率低、逾期率高和信息化建设滞后的中心实施季度通报。聘请第三方审计事务所审计管理中心,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风险隐患、纠正违规行为。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各管理中心按照住建部《关于启用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的公告》的文件要求,统一线上线下(29.500,0.82,2.86%)服务标识,全方位提升各管理中心精细化管理水平。全省14 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及所属 116 个管理部全部完成启用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工作。在全省住房公积金领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推进 8 项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业务办理,全省 14 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已全部实现“全程网办”、“代收代办”和“两地联办”,已开设 145 个线下服务专窗,44 个线上服务专区。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工作,累计为缴存职工办理用于城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 731 笔、2716.06 万元。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完成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接入工作,缴存职工可在手机小程序完成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受理。全省推进建立“12329”短信平台,实现贷款催收短信全量发送,有效降低中心贷款逾期率。持续推进住房公积金“互联网+监管”,完善省级住房公积金监管平台建设,设置重要指标预警、通过分析功能实时监控,保障资金和系统安全。不断推进和完善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为缴存职工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机构及从业人员所获荣誉情况:

2021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系统共获得国家级青年文明号 1 个、入选党建创新成果“百优案例”1 次;省级雷锋活动示范点 1 个、优秀党员 1 人;地市级先进集体和个人 10 个、文明单位 3 个、青年文明号 1 个、三八红旗手 3 个、其他荣誉称号 18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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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wangs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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