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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流程、减材料:德州市住房公积金“无证利民”显成效

2021-11-01 08:41:16     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我要评论()

 

 

自开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以来,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多管齐下全面推进“无证利民”

信息化建设助力智慧公积金

拓宽服务渠道,德州市建立了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10项缴存业务均可“全程网办”、“秒批秒办”,退休、离职提取公积金也实现了线上自动审批。立足服务平台,搭建集自助终端、网上营业厅、微信、门户网站、12329热线及短信为一体的多样化服务渠道。缴存职工通过关注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即可办理提取类业务14项、全部贷款申请、提前还贷等,占全部业务类型高于95%。支付宝渠道也已上线2提取业务和4项业务查询,与爱山东APP28个接口联调测试。

完善平台功能,简化办事流程

积极与省、市大数据局沟通协调,建设公积金业务系统电子印章系统,启用了业务、行政执法、财务等电子专用签章。可通过网上业务大厅打印带有电子印章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公积金汇补缴书”、“异地缴存证明”、“贷款还款流水”、“贷款结清证明”、“职工缴存明细”等多项证明材料。接入了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不动产证、不动产登记证明、营业执照等多项常用个人和企业电子证照。与市大数据局、市人社局对接,实现社保共享数据查询功能,本市申请人不再需要提供社保缴费证明;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联网,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提供个人征信报告;与多家银行进行数据共享,实现商贷还款数据可查。

依托信息共享提升为民服务能力

实现与公安局、民政、不动产、房管等多部门信息互查,走在全省数据共享应用前列。符合信息验证条件的购房提取、销户提取基本实现零资料办理,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再次提取的无需再提供住房商业贷款合同;贷款业务(本地)不再提供购房合同、不动产证书及证明。上线了电子档案系统,取消了纸质档案流转及审批要件复印件。通过完善升级业务系统,所有缴存单位开户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目前中心正着手电子档案升级。升级后办事职工能够线上申请签订借款协议,实现职工零跑腿办理公积金业务。

20211-8月份,新增缴存人数4.62万人,同比增长70.11%居全省第三;新增缴存额34.18亿元,同比增长率14.32%居全省第4;新增提取25.21亿元,同比增长率20.91%居全省第三;贷款新增发放笔数9210笔,新增发放额28.33亿元,同比增长40.88%居全省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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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wangs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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