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姜堰法院首例住房公积金“法拍贷”成交,竞买人乔先生成功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贷款40万元。
本次拍卖标的物是位于泰州市高港区某小区的一处商品房,网上询价1010439元,起拍价707307元。竞买人乔先生恰好住在同一小区,考虑到自己有两个儿子,需要两套住房,他很想拍下该房产。
然而,乔先生手头资金并不宽裕,在看到《拍卖标的信息调查表》提示的“如买受人符合公积金相关政策规定,可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字样后,他尝试拨通了姜堰法院执行局网拍组的电话,另一头的工作人员将公积金法拍贷业务详细流程悉数告知。成交后,姜堰法院主动与乔先生联系,为其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法拍贷”做好协调沟通工作,公积金中心为其开辟绿色审查审批通道,使该笔贷款在一个星期内实现了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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