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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匿名网友 于2014-09-21 09:38:26 问:
一套房只能提取一次 - 我买了一套房,由于需要提取过一次公积金2万,之后就再也不能提取了,那以后的贷款(按揭贷款)还能用公积金还吗?
回复:需要看公积金中心的规定了,不同的地区规定不同,有的中心是允许按月提取公积金归还贷款的。
- [留言]匿名网友 于2014-09-16 15:50:43 问:
公积金可以跨市买房吗? - 在淮南的公积金,想在阜阳买房子,请问公积金可以跨市买房吗? 还有一次能提取多少? 提取条件是什么? 公积金上的名字 必须要跟房产证上的名字一样吗?谢谢。。
回复:部分省市可以跨市买房,但淮南还没有这方面的政策。提取政策须以淮南公积金中心的规定为准。公积金贷款的名字一般来说要跟房产证上的名字一样,但使用配偶的公积金贷款就不需要了。
- [留言]匿名网友 于2014-09-14 17:22:54 问:
徐州住房公积金延期至12个月办理贷款问题!! - 本人2013年11月买的期房,原计划2014年6月就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但是徐州由于7月1日调整至连续缴满12个月才可申请住房公积贷款。本人认为此通知应该调整为7月1日前申请买房的用户仍按连续缴满6个月办理住房公积贷款,对于7月份买房的应按连续缴满12月才可办理住房公积贷款。这样更能体现通知公平性,合理性。从而保证农民的辛苦钱不受损失!!
回复:你的建议有一定的合理性,这样不会打乱贷款计划,这也对中心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 [留言]匿名网友 于2014-09-01 22:35:27 问:
公积金贷款咨询 - 我和妈妈在一起住,房产是妈妈得,我想用我的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不知道政策允许吗?如果允许需要什么材料?
回复: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不同的地区规定不同,有的中心可以申请贷款,有的还没有此项业务,具体需询问你缴存公积金的中心。
- [留言]匿名网友 于2014-08-28 18:20:23 问:
湖北黄冈公积金可以公积金可以每年偿还商业贷款一次么? - 我和妻子都是普通员工,每月工资2000左右,2011年购买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当时由于公积金余额不多,公积金贷款不能满足,后来在工商银行办理商业房贷,第一年听说每年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余额用于还房贷,于是提取一万元,可是第二年再去提取余额,被告知不能提取公积金余额用于还商业房贷,只能还在公积金办理的公积金贷款,现在我和妻子的公积金余额都有2W多,却不让我们提取公积金余额去还每个月1400的房贷。能告诉我为什么我自己的钱却不能用于我在房子方面的用处吗?
回复: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理解,职工可以提取公积金归还购房贷款,但具体的执行政策,由当地中心规定。你第一年办理了一次提取,第二年不允许,是因为中心的提取政策的规定,这也是允许的,但希望黄冈中心能把政策说明些,解释清楚原因,考虑到大家的贷款压力,最好还是可以提取为好。
- [留言]匿名网友 于2014-08-27 23:39:11 问:
离职后去别的城市工作住房公积金不能一起转到别的城市续交吗? - 如果我离开现在的城市,但是在这个城市已经交了两年的住房公积金,如果我去下一个城市工作,以后也不打算回到原来的城市了,我不能把公积金转到别的城市继续交吗?是不是只能取出来?
回复:公积金异地转移,需要转出和转入中心均同意才行,建议你可以办理因工作调出本地,申请销户,支取公积金本金利息。
- [投诉]黄孝成395412300 于2014-08-25 08:54:51 问:
江门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担保 - 我是2014年3月5日签的购房合同,去银行贷款,由于没有本地户口,江门公积金管理中心说必须要找到担保人,否则不能用公积金进行贷款,半年来都没有找到合适的担保人,不是说公积金担保有很多种的吗?(房产抵押、担保公司担保,自然人担保、公积金质押)我们现在真的没有办法找到合适的担保人(说明一下:没有江门本地户口,是首套房),我们应该怎么弄呢?
回复:担保人可以是本单位的在同一中心缴存公积金的同事,你可以试试,也可以找江门有关的担保公司担保。
- [投诉]匿名网友 于2014-08-24 17:06:16 问:
交了两年的住房公积金了,还没有发卡,什么都没有,信息也查不到 - 交了两年的住房公积金,现在连个住房公积卡没有,在网上也查不到,为什么呀
回复:可以持本人的身份证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 [留言]匿名网友 于2014-08-04 10:38:14 问:
给别人担保公积金现在我辞职要转公积金,怎么才能转走? - 我是给别人担保过公积金,现在我要让被担保人替换担保人(我),但是鄂尔多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说现在替换不了担保人了,这怎么解决啊?
回复:这属于担保人变更的情况,可参照以下程序办理:
1、借款人首先向贷款科(或所在管理部、分中心,下同)提出申请,经贷款科同意,由贷款科向贷款经办银行开具《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变更通知书》。
2、银行经办人员应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变更通知书》的内容,通知借款人、新增担保人、原所有担保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银行现场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人变更协议》,本人签字并按手印,协议各方签字齐全后,担保人变更有效。
3、银行经办人员根据变更内容,修改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信息,并通知贷款科变更手续。
- [留言]匿名网友 于2014-07-12 00:03:41 问:
我想知道,提取公积金个人账户金额的条件是什么? - 你好,我住在江西赣州,我的住房是商业按揭贷款约40万买的,目前尚欠银行本息总和的百分之八十左右,今年我想提取我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里的钱还房贷,但我在当地公积金咨询的结果是,1,只有将商业贷款一次性全部还清才可以提取公积金个人账户里的钱;2,如果不一次性还清全部商业贷款,就必须将商业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才能支取我公积金账户里的钱。 请问这样的规定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我应该怎么办?
回复:国家政策具体是以当地的公积金政策为准的,一般来讲,是可以支取公积金还贷款的,但是,不同的地区规定不同,如,首次贷款,可以支取还贷;只有公积金贷款才可以支取还贷等。建议你可以把商贷转为公积金贷款,这样利率也低,还能支取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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