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对改善民生地投入力度,促进社会和谐,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的今年经济工作的八大主要任务之一。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廉租房建设,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房制度,着力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困难。与之相呼应的是,《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办法》两部规章先后颁布。《住房保障条例》的立法程序也开始启动。温家宝总理出访新加坡,三次提及国内住房问题,并专门考察了新加坡得住房保障制度。种种迹象表明,完善住房保障,已经不仅仅是楼市调控的政策需要,;做好住房保障,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关系民生的政治问题、社会问题。而这,也是中央经济会议向地方传达的重要信号。
一系列的政策举措紧锣密鼓,中央对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视程度是空前的。作为一项惠及万民的民生工作,理所当然的,住房保障受到了老百姓的高度关注和欢迎。
但是,我们得住房保障落实情况并不理想:经济适用房不仅未能成为供应主体,反而芳踪难寻;而用于廉租房的土地出让金原本应安排135亿元,实际上到位的只有3亿元,全国实际享受廉租住房政策的家庭占全国城市家庭的比重仅为0.15%!监管不充分、资金不到位、落实打折扣这正是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终难走出困局的根源所在。要让住房保障做到口惠实至,这些都是绕不过去的关键问题。
住房保障制度的实效,主要取决于地方政府的执行力度。但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毕竟不是造商品房,地方政府不仅要减免税费导致财政收入减少,还要增加转移支出。在现实利益驱动下,当然难有动力,将住房保障纳入政绩考核一直是“雷声大雨点小”。但无论如何,住房保障乃政府公共服务的责任所在。以一个合理的考核问责制,激发地方政府有所作为,是保证住房保障建设落实到位的前提。
不管怎么说,能够将住房保障制度化、政策化、可持续化,不能不说是一个进步。不难看出,从解决低收入人群“有房住”着手,再逐步推进解决“夹心介层”“有房住”的问题,正是中央着力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的意图所在。需要指出的是,在构建和谐社会日益深入人心、改善民生呼声提议高涨、房价持续高烧不退的背景下,解决住房保障问题刻不容缓。否则越拖后,我们要付出的代价也就也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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