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鹰潭等地日前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存贷比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实际可贷额度有所提高。除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存贷比外,多地还对公积金提取额度、商转公业务等内容进行了调整。
调高贷款存贷比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日前发布消息,为了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购房贷款需求,有效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的购房资金压力,兰州公积金中心将于2023年4月10日起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存贷比(缴存余额系数)进行调整,由原来的18倍提高至24倍,缴存时间系数也相应予以调整。调整后,贷款职工特别是新市民、青年人的实际贷款额度将明显提高。
在此之前,鹰潭市发文明确,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首次贷款的,单方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为60万元,双方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为80万元;住房公积金第二次贷款的,单方缴存职工最高额度由20万元提高为40万元,双方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为60万元。同时,降低提取、贷款首付比例,住房公积金首次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比例由30%降低为20%;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由40%降低为30%;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首付比例由30%降低为20%。
政策持续优化
提高公积金提取额度方面,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租房提取业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显示,申请人租住本市商品住房,每人每月提取公积金金额上限拟从1500元调整为2000元,并且多子女家庭可每月按照实际月租金全额提取。租房提取条件包括:一是申请人及配偶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二是申请人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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