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登记表》样式
单 位 登 记 表 单位全称(公章):
单位主管: 复核: 制表: 制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 、单位全称:需填写与单位公章一致的名称。属一个单位名下的分公司且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可在单位全称后增加“— XX 分公司”字样。 2 、组织机构代码:填写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 3 、单位性质代码的填列: 单位性质代码共六位,由以下三种单位分类的编码拼接而成: ① 、前两位根据行政关系性质的分类确定: 01. 在京中央单位; 02. 北京市属单位; 03. 北京区(县)属单位; 04. 在京部队(武警)单位; 05. 外省市在京单位; 06.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单位; 07. 其他。 ②、中间两位根据所有制的分类确定: 01. 全民; 02. 集体; 03. 三资; 04. 私营; 05. 其他。 ③后两位根据单位性质的分类确定: 01. 国家机关; 02. 全额事业单位; 03. 差额事业单位; 04.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05. 有限责任公司; 06. 股份有限公司; 07. 合伙企业; 08. 办事处(代表处、联络处); 09. 社会团体; 10. 独资企业; 11. 民办非企业单位; 12. 其他。 4 、单位证件名称:填写单位法人证书、设立批准文件、营业执照、注册证书或其他。 5 、单位证件号码: ( 1 )单位法人证书填写单位法人证书号码; ( 2 )国家机关或行政事业单位其单位证件号码填写设立批准文件号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码; ( 3 )营业执照填写注册号; ( 4 )其他证件号码据实填写。 6 、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单位经营地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填写单位经营所在地址及邮编。 7 、属于预算单位的填写单位预算代码。 8 、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填写上级主管部门全称,没有的填“无”。 9 、其他项目据实填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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