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2、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目的是什么?
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实现住房机制转变、变住房实物福利分配为货币工资分配的有效方式,通过公积金的长期积累,可以逐步提高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增强职工购、建、大修住房能力。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积极意义在于:
⑴有利于增强职工家庭购建、大修住房能力,加快住房商品化、社会化;
⑵有利于拓宽住房资金来源,体现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共同负担的原则,迅速有效稳定的筹集住房资金,建立政策性住房抵押贷款制度;
⑶有利于调整和引导职工家庭消费,使之趋于合理;
⑷有利于企业办社会之苦,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
⑸可以促进劳动、人事、工资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
⑴有利于增强职工家庭购建、大修住房能力,加快住房商品化、社会化;
⑵有利于拓宽住房资金来源,体现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共同负担的原则,迅速有效稳定的筹集住房资金,建立政策性住房抵押贷款制度;
⑶有利于调整和引导职工家庭消费,使之趋于合理;
⑷有利于企业办社会之苦,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
⑸可以促进劳动、人事、工资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
3、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原则是什么?
4、住房公积金是如何管理的?
住房公积金按照 “管委会决策,中心运作,财政监督,银行专户”的方式进行管理。
5、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范围和对象是什么?
南宁市辖区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均应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按月按比例主动缴存住房公积金。
6、住房公积金的所有权属于谁?
7、单位如何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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