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使用提取时需携带的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原件;
4、购房、建房、大修、翻建、租房资料。
二、提取时间间隔
三、银行自动转帐提取
为方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从2007年10月份试行自动转帐提取。职工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窗口办理首次提取后,可隔半年,向开户银行申请办理电子自动转账提取手续。具体的办理手续,请参阅《住房公积金自动转帐提取服务须知》。
咨询电话:83330312、83361702(市中心)、86258308(南海管理部)、22836680(顺德管理部)、87775261(三水管理部)、88669973(高明管理部)。
业务办理流程图:
![]()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一年十月十八日印制
使用提取手续说明
一、业务流程:按要求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可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领取,或从网站http://www.fsgjj.gov.cn下载),连同提取资料一并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然后凭《审核意见》,持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个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二、账户保留余额规定:每次在提取额时必须留足不低于500元。
四、什么是翻建、大修:根据国家编制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释义》,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自住房屋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住房,装修、装饰、中修、小修等行为都不属于大修理自住房屋,因而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房屋修缮范围和标准(试行)》(城住字[1984]第677号),大修工程是指:①凡需牵动或拆换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的工程为大修工程。②大修工程一次费用在该建筑物同类结构新建造价的25%。③大修后的房屋必须符合基本完好或完好标准的要求。④大修工程主要适用严重损坏房屋。
(一)在本市范围租用住房居住的承租人(夫妻)。非居住用房和市外租住房,暂不在允许提取之列。
|
发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