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 能
(一)编制和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负责办理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八)负责对各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的管理。
(九)负责市直单位职工住房补贴的管理、提取和使用。
(十)承办市政府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